肥城市2012年公开招聘180名教师简章

2012年08月02日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采取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说课、审查档案与考核、体检、公示、选岗、录用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持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肥城市教师进修学校报名。

已 在企业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父母或岳父母一方在肥城市工作的报考人员须出具父母或岳父母一方的单位证明及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配偶在肥城工作的报考人员,需出具配偶方的单位证明及结婚证原件、复印件。肥城市外生源研究生报考的,需出具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 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原件复印件和证明配偶关系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有 学科需求的专业,严格按所学专业申报;无学科需求的专业,按照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近的原则申报。若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相应比例核减该 学科招聘计划。报名时填写《2012年肥城市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12年肥城市招聘教师准考说课证》,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交近期一寸免冠照 片三张。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考生凭肥城市民政局颁发的低保证、城市特困职工家庭考生凭市总工会颁发的《肥城市特困职工证》、山东省高校认定的特困生凭山东省人事厅或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就业服务卡》,可减免笔试、说课考务、考核费。

2、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凭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说课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凭准考说课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报考学科的笔试。监考人员异地聘请,考场全程录像监控。考试舞弊者,取消报考资格,并不得报考今后教师招聘

笔 试成绩满分100分。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现行高中教材,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法,其中,高中教材内容占70%(音、体、美、计算机含相关专业知 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法内容占30%;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应用能力(含教法),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内容占60%,应用能力(含教法)占40%。考务费每科40元。

加分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泰安市)、“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 分;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1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我市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大学生凭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招募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凭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团省委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凭当地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 件及复印件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毕业生,只加记一次,不重复加分。

3、说课。根 据报考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说课人员。对进入说课范围的人员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说课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复审合格后,说课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说课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说课。说课次序和内容抽签确定。说课全程录像,评委异地聘 请。说课成绩分上午、下午两段时间及时公布。

说课成绩满分100分。中小学教师说课内容为相应学科的初中现行教材;幼儿教师说课内容为幼儿园大班现行教材。说课考务、考核费100元。

依据笔试成绩占60%、说课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笔试成绩、说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如果同一招聘学科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第一特困生、第二获得荣誉的数量和级别顺序确定。

4、审查档案与考核。对确定的体检人员调档审查和考核,若发现提供材料与档案不符或有违法记录的,取消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5、体检。审档和考核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6、公示。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报名地点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7、选岗。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报考学科和需求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8、录用。选岗后,由市教育局推荐到选择单位聘用。被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经聘用,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市编办办理编制手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