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市教师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教师,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80人,其中,中小学教师160人,幼儿教师20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报考中小学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可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事业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在肥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登记的肥城市生源毕业生或配偶、父母、岳父母一方在肥城市工作,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已在企业就业的人员经单位同意报考的;
5、肥城市外生源研究生学历,配偶或父母或岳父母一方在肥城投资兴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已在企业就业的人员经单位同意报考的;
6、往届本、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往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7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包含辞职、辞退人员);
5、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作弊行为,处于停考期内的;
6、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