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改善省团校教师队伍结构,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要求,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河南省团校拟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人数及对象
1.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金融学或宏观经济专业2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法学专业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舞蹈专业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熟悉共青团工作,具有组织大型活动经验。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
3.热爱共青团事业和教育事业;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5.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6.年龄、专业及学历符合应聘岗位的相关要求;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