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团校2012年公开招聘

2012年08月28日

 

 为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改善省团校教师队伍结构,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要求,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河南省团校拟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人数及对象

1.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金融学或宏观经济专业2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法学专业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舞蹈专业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熟悉共青团工作,具有组织大型活动经验。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

3.热爱共青团事业和教育事业;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5.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6.年龄、专业及学历符合应聘岗位的相关要求;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