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教育局招聘100名教师公告

2011年07月26日

 
根据我市教师队伍现状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我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人,其中职业中专教师4人、小学教师87人、幼儿教师9人。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本市户口(迁入截止时间2011年7月1日)或生源属武冈籍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及其以上毕业生;

  3、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需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或中专学历附加幼师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中专教师和小学教师的考生需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4、符合招考岗位要求(其中报考职业中专的考生和报考小学英语、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考生,第一学历必须专业对口);

  5、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超生或非法带养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详见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原则、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同时在武冈市政府网站和武冈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wgrsj.cn/)上发布并公开张贴,信息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 日至8月4 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武冈市教育局

  3、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夫妻双方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正面照片4张(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通过后,再缴报名及笔试费 200元。

  4、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不按规定填报报考职位或重复报名者,取消笔试入围资格。考生本人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5、招聘岗位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如报考职业中专某招聘岗位职位的考生中,出现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二本及其以上学历的,则该招聘岗位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1:1;否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6、资格审查:由组织、人社、编制、纪检监察、教育等部门参加,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项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均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

  根据我市教师队伍现状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我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人,其中职业中专教师4人、小学教师87人、幼儿教师9人。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本市户口(迁入截止时间2011年7月1日)或生源属武冈籍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及其以上毕业生;

  3、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需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或中专学历附加幼师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中专教师和小学教师的考生需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4、符合招考岗位要求(其中报考职业中专的考生和报考小学英语、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考生,第一学历必须专业对口);

  5、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超生或非法带养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详见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原则、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同时在武冈市政府网站和武冈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wgrsj.cn/)上发布并公开张贴,信息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 日至8月4 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武冈市教育局

  3、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夫妻双方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正面照片4张(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通过后,再缴报名及笔试费 200元。

  4、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不按规定填报报考职位或重复报名者,取消笔试入围资格。考生本人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5、招聘岗位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如报考职业中专某招聘岗位职位的考生中,出现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二本及其以上学历的,则该招聘岗位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1:1;否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6、资格审查:由组织、人社、编制、纪检监察、教育等部门参加,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项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均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否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笔试分专业科与综合科两部分。报考小学语数科目的教师和幼儿教师,笔试总分为300分;报考职业中专、小学英语及其他科目的教师,笔试总分为200分。笔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时,均按100分折算。报考职业中专教师的考生,凡取得该专业技能操作证的,在笔试成绩折算成100分后加5分。报考小学教师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幼儿教师的考生,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在笔试成绩折算成100分后加5分。对笔试成绩予以公示。

  专业科:(1)报考职业中专的考生,考试范围为现行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教材,总分为100分。(2)报考小学语数及幼儿教师的考生,考语数两门课程,考试范围主要为本市现行的小学、初中语文、数学教材,语、数考试合为一张试卷,各占100分,总分为200分;(3)报考小学英语及其他科目的教师,考试范围主要为本市现行的小学、初中相应科目的教材,总分100分。

  综合科: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主要为时事政治、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

  笔试时量:专业科150分钟,综合科90分钟;

  2、面试。

  (1)报考小学和幼儿教师的考生,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选拔入围。如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否则,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满分为100分。报考小学语数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语文、数学任选一科;报考小学英语及其他科目教师的考生,按报考的职位进行面试(其中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面试内容为幼儿教师的有关内容)。面试费为每人200元。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按要求说一堂课,时间10分钟。面试内容:①仪表仪态、举止20分;②思维能力15分;③表达能力(含普通话、英语口语、粉笔字等)25分;④专业知识及实践能力40分。

  (2)报考职业中专的考生,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选拔入围(如某职位报考比例只有1:1的,则该职位的面试按1:1的比例选拔入围),如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否则,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技能操作,操作时间为150分钟。

  (3)对面试成绩予以公示。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员以折算后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科成绩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人社部[2011]19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由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六)聘用

  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七天。凡公示期间发现(或有举报)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人事关系由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按其所报职位聘用,且在聘用的工作岗位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被聘用的考生,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办理转正手续。

  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考试、体检、考核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未尽事宜由武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冈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表(点击查看)

  武冈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