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2012年8月公开招聘教师

2012年08月06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县门户网、县教育网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作弊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的现行教科书内容,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4、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教态、语言表达能力、板书、组织教学、教学艺术、教学效果等。

5、面试计分采取体操积分法。即:将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相加平均。

6、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试者编入同一面试室。因人数较多在不同面试室参加面试的,采取二次平均分对有关应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

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县门户网、县教育网公布。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考试、体检均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六、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县门户网、县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县人才交流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应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