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8月

2012年08月03日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核环节若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我院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反映情况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杭州萧山区高教园区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11231)

联系电话:0571—83871252(王老师);83871573(韩老师)。

电子邮箱:zty_r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