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师院附属小学直接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2012年05月19日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师院附属小学直接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因教育教学需要,泉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泉州师院附属小学2012年拟直接考核招聘部分教师。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及泉州市人事局《关于市直学校采取直接考核办法招聘专任教师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调[2007]32号)精神,发布如下招聘公告。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6.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对象要求

  1、201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

  2、2011、2012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相应的学位、学位);

  3.免费师范毕业生;

  4.上述三类应聘者是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5.符合调动条件的在职在编公办学校教师(男四十周岁,女三十五周岁);

  三、招聘岗位:小学语文教师3名,小学数学教师2名,小学美术教师1名;

  四、报名及初审

  1.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须用钢笔填写《泉州市直学校直接考核录用教师报名登记表》(自行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相片)(附件2)一式2 份,并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提供可取得证书证明,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录用)、就业推荐表,在职教师应提供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市级以上"教坛新秀"的证明和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 的证明。

  2.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5月10日-5月25日;

  地点:泉州师院附属小学内(地址:泉州市区二郎巷68号);

  联系电话:22753255、22755073.

  报名初审合格者,由招聘学校通知参加面试考核。

  五、考核的形式、内容和时间:

  1.形式和内容:笔试(写作)-上课(片断教学)-问答等环节。各环节考核量化分比例分别是:笔试(写作)40%、上课(片段教学)40%、问 答20%。按3项量化相加作为个人考核总分。三个环节由学科考核组按要求考核,并邀校务监督组成员及教师代表参与,全过程监督。

  考核总成绩100分,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考核总成绩未达75分以上者不予录用。

  2.考核时间: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

  六、确定体检人选

  1、考核成绩达到75分以上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所需人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2、按《福建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及办法》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应聘者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招聘结果。

  招聘结果在泉州市教育信息网(www.qzedu.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签订聘用协议书

  经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审核应聘者的综治和计划生育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后,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协议书,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附件:泉州市直学校直接考核录用教师报名登记表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