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公告

2012年05月18日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是隶属于广州市教育局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 校”建设单位。开设专业有财务会计、金融、计算机、电子商务、物流、商务英语等。学校因新校区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和教育教学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职员(教学行政管理)到新校区工作(位于白云区太和镇夏良村新广从公路旁)。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条件要求

  1、教师岗位(10个)。

类别

人数

招聘条件要求

财务会计教师

4

1、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有211工程院校学历学位、职业教育教学经验、财经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财会相关工作经验等优先;

财务会计实习指导教师

3

1、财经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具备财经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教师资格证书、有财会相关工作经验、职业教育教学经验、能够从事学生专业技能辅导工作等优先。

类别

人数

招聘条件要求

金融教师

1

1、全日制金融专业或金融方向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有211工程院校学历学位、金融事务专业职业教育教学经验、经济类专业资格证、金融机构工作经验、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学科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高级教师、硕士研究生学历等优先。

商务助理教师

1

1、全日制管理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有职业教育教学经验、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经验、大中型企业协助高层管理工作经验两年以上者、学科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等优先。

电子商务实习指导教师

1

1、电子商务专业本科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有职业教育教学经验、电子商务设计师(中级)等证书,有电商行业从业工作经验及专业技能操作指导经验等优先。

  2、职员(管理)岗位(2个)

类别

人数

招聘条件要求

办公室职员

1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有熟练电脑打字文印操作技能,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2、广州市户口,年龄30周岁及以下;3、有办公室或行政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教务科职员

1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2、广州市户口,年龄30周岁及以下;3、有教学教务管理工作经验者、有中职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二级乙等合格证者优先。

  以上除有规定要求外,未具备专业技术资格及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2012年6月31日止)

  二、应聘人员除具备上列招聘条件要求外,应符合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还须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2、广州市、区(县级市)属公办学校的应聘人员须持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持有中职或高中学校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和实习指导教师须承诺如被录用在一年内取得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与应聘职位相适应的从业或执业资格。

  4、必须服从学校分配的校区工作和岗位调配。

  三、应聘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及应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30日—6月1日(星期三—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华侨新村校区3号楼一楼礼堂(广州市华侨新村友爱路36号),应聘者可以登陆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gzfi.com/)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学校将发给准考证。

  居住地在广州市以外的应聘者可以登陆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gzfi.com/)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将已填妥的报名表以及个人电子照片、报名应交资料扫描上传,发送到gzcxgkzp@126.com(2012年5月30日—6月1日下午4:00前截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我校将准考证发送给应聘者,应聘者自行下载打印,6月8日前应聘者必须携带材料原件到组织人事科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准考证上加盖公章方可参加考试。

  (3)应交材料

  应聘者需提交相关的学历证、学位证及学历和学位的鉴定证明、教师资格证、户口簿、简历、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或就业推荐表(贴照片)、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计生证(办证日期须在三个月以内)、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小一寸彩 色照片3张。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主要包括面谈、试教和实操)组成。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参考广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试教材)、中等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常识、应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等。

  ②笔试的方法: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gzfi.com/)公布。

  除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外,其他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1:5比例的不开考笔试。

  (2)面试

  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和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2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的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gzfi.com/)公布。面试主要包括:面谈、试教和实操(职员岗位不用试教)。

  ①面谈与试教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②面谈、试教和实操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③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

  (1)笔试时间:2012年6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凭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入场考试。

  (2)面试时间:2012年6月16日—6月24日进行面谈、试讲和实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场: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华侨新村校区(广州市华侨新村友爱路36号)。

  4、体检: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职员、教辅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如需 复检,所需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 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6、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gzfi.com/)、广州教育局网站和中国广州人事网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属广州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政策享受学校现职同类岗位人员同等待遇。

  已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如被录用,应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职数空缺情况,按聘用规定条件和聘用规定程序进行聘用,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享受本人被聘职称的待遇。中、高级职称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招聘联系电话:020-83591013

  联系人:潘老师、黎老师

  如需了解招聘单位的情况,可登录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gzfi.com/)校园展示区。

  本公告有关条款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