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玉环县重点普通高中招聘教师公告

2012年05月16日

 

2012年玉环县重点普通高中教育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玉环县地处浙江省台州市南端,是中国农民股份合作经济的发祥地之一,现已形成了以机械、交通运输设备、水暖阀门、金属制品、塑胶制品和海洋水产品加工等为支柱的地方工业体系,创出了“苏泊尔”压力锅、“中捷”缝纫机等一批名牌产品。近年来,五度跻身“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县”行列,是全国综合改革试点县、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全国体育先进县、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和浙江省首个小康县。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县战略,根据《关于大力引进和培养人才的若干意见》(玉县委〔2006〕24号)、《关于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意见》(玉县委发〔2011〕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2年玉环县重点普通高中教育人才公开引进、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原则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引进招聘人才范围、类型及数量
(一)范围:面向全国引进教育人才。
(二)类型:
(1)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本科应往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普通高中在职优秀教师。
(三)具体学科
1、学科: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各若干名,共16名。
2、笔试开考比例: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不开考。
三、引进招聘人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2、热爱教育工作,愿为玉环教育事业奋斗;
3、业务功底扎实,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的工作;
4、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本科应往届毕业生,3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专业对口。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周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专业对口或相近。
具体学科鉴定参考《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
3、普通高中在职优秀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35周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曾获得各级优质课、教学大比武、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或名教师荣誉之一的现任普通高中对应学科教师。
四、考核办法
(一)笔试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往届毕业生。
1、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闭卷;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以及高考解题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l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笔试人员其笔试成绩按照1:2确定面试对象后,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材分析能力,课堂驾驭能力,课程理念等综合能力。面试地点、时间另定(面试一般在笔试当天或第二天)。
1、面试对象:参加笔试入围面试的本科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经用人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后电话通知直接进入面试);普通高中在职优秀教师。
2、面试方式:模拟上课或借班上课(时间、地点另定)。
五、聘用办法
(一)按面试分数高低择优暂定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应手续(或签订就业协议)。在本次招聘中,凡面试分在80分以下者;资格审查、考察不合格以及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档案材料为依据):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体检不合格的;受过学校或单位行政、党(团)内处分未解除者,或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或违法违纪被公安机关处罚并记录在案等类型,资格审查(考察)视为不合格。
六、优惠待遇
1、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与用人单位签订6年以上工作合同并落户我县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提供县人才公寓或学校教师公寓。
2、普通高中在职优秀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6年以上工作合同并落户我县后,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安家费20000元,其他相关待遇按县委、县政府(玉县委〔2011〕32号)执行。
七、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指《玉环县重点普通高中教育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和个人简历扫描件,其他表格不须上传)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电子邮箱yaobizeng1111@163.com。
现场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玉环县重点普通高中教育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网上下载填写,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个人简历及其他岗位条件证明材料。
八、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2012年5月30日。
2、笔试、面试地点待定,经确认参加面试的将由专人进行通知,不具备资格的不再通知。
3、现场报名、审核时间暂定5月31日,现场报名地点暂定玉环县教师进修学校,笔试时间暂定6月1日,现场报名不参加者,视作放弃。
九、其他规定
1、自录用通知下达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录用或调动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其录用资格自动取消;
2、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县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书。
十、其他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玉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6—81717021、87232592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玉环县教育局
2012-5-12

玉环县重点普通高中教育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