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美术学院学生处招聘就业创业专职管理人员的通知

2012年05月15日

 

关于四川美术学院学生处招聘就业创业专职管理人员的通知

一、招聘岗位
大学生就业创业专职管理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主要工作职责是四川美术学院大学生文化创意微型企业园园区管理;
2、协助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3、完成学生处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应聘基本条件
1、热爱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进取精神,服务态度好,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写作能力和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3、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2012届应届毕业生。
招聘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
2012年5月14日至2012年5月18日下午17:00截止。
2、程序:
(1)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 应如实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打印填写《s四 川美术学院学生处新进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交四川美术学院学生处(四川美术学院虎溪校区行 政楼负一楼)。
(2)由学生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 3)公示录用人员名单。
(4)体检。
(5)签订合同。
四、管理和待遇
本次录用人员由学校购买社保,薪酬按学校相关制度执行,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联 系 人:贾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23-65921060 6592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