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2年05月05日

 
陆丰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为切实缓解我市中小学教师紧缺状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教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考聘用职位及对象(见附件1)

  
三、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职位岗位工作。

  2、陆丰户籍(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陆丰常住户口)。其中,初中紧缺学科职位的可放宽至广东省内户籍,高中教师职位的可放宽至省外户籍。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6年7月1日至199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8月1日9:00至8月5日16:00

  。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陆丰人才网站。网址(http://www.lufengrc.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个人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录入个人真实有效的信息。

  2.网上缴费。本次招考不在笔试前审核资格,报名人员必须自己认真核对条件要求后即可自己网上报名。经信息提交后,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6日16∶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打印报名表。考生按要求缴费后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

  4.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应于8月11日9:00至8月13日16:00登录陆丰人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不得报一经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一经报名,不得改报职位。

  (四)报名考务费:按市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收取报名费人民币170元。

  五、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其中,高中教师的招聘职位考试直接采取面试的形式。

  (一)笔试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考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不组织或委托任何组织进行考前培训。

  1、笔试科目

  
(1)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笔试科目: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法规,每科50分,合为一卷250分。

  (2)报考小学、幼儿教师职位的笔试科目: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法规,每科50分,合为一卷250分。

  (3)报考高中教师职位的考生不须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8月15日上午9∶00—11∶30。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陆丰人才网、市教育局、人社局公布。

  (二)资格审核

  
1、确定面试对象。

  (1)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名额末位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法规”的成绩高低确定。

  (2)招考初中化学、物理、音乐、历史、地理、生物、美术紧缺专业各职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如低于招聘人数,按资格审核合格人数1:0.8(如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比例确定招聘人数,剩余名额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统一调配。

  (3)确定为面试对象人员在陆丰人才网(http://www.lufengrc.com)公示。

  2.资格审核。面试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学历认证(鉴定)证明、教师资格证书、申报办理教师资格证有效材料(即普通话等级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证书)、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可凭户口迁移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高中职位及初中紧缺专业职位还须提供就业报到证。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由同一职位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不合格的,由同一职位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对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取得体检资格的拟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与报名时上传相片同版)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按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修订)执行。

  (二)考察

  
考察内容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不服从统一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由同类职位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

  
经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陆丰人才网、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公示7天。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应聘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一。

  (二)本次招聘不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自己是否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负责。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请提前熟悉交通情况,预足时间,带齐证件,提前到达,勿因迟到或证件不齐造成遗憾。 (四)招聘教师工作实行统一招考、统一调配。

  (五)尚未办理相应教师资格证、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后方能办理转正手续。

  (六)本公告若有未尽事宜,由陆丰市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电话:陆丰市人社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0660-8881228、 陆丰市教育局人事股0660-8822661

  附件一:陆丰市招聘教师职位表

  陆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陆丰市教育局

  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