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2012招聘18名本科生政治辅导员

2012年05月10日

 

广东工业大学是具有50多年历史的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结合的、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坐落在中国南方名城广州,地理位置优越,校园占地总面积3348亩,现有校舍建筑面积137余万平方米,有大学城校园及东风路、龙洞等多个校区。学校设有19个学院和4个公共课教学部(中心),6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45000余人,并招有不同层次的成人学历教育学生、港澳台生和外国留学生。学校现有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共有1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64个 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拥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学校具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广东省名牌专业,国家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教学团队等多层次的教学科研平台。学校以"团结、勤奋、求是、 创新"为校训,秉承"艰苦奋斗、自强不息;顾全大局、恪尽职守;注重实践、勇于变革;包容内敛、乐观进取"的文化传统,始终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服务的办学宗旨,创建优良的校风,提高教育质量和科技水平,使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应用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

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加强学生管理和辅导工作,决定招聘18名本科生政治辅导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到校工作后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和履行相应职位工作职责的,硕士研究生聘为专业技术11级岗位或管理9级岗位,博士研究生聘为专业技术10级岗位或管理9级岗位。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学生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岗位的工作,中共党员。

(2)2012年国内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以及国(境)外具有相应学位的留学人员,要求2012年7月31日前能够报到工作。

(3)学历要求:所获得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且毕业院校应均为拥有博士授予权的国内高校或国(境)外院校。国外留学归来的应聘者本科阶段要求在国内高校就读。

(4)硕士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外语水平达到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同等水平(艺术、体育类专业可放宽)。

(6)大学在校期间曾担任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8)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由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3.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个人信息简表》(附件2),并将个人简历、已发表论文代表作、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GDUTJOB2@GDUT.EDU.CN邮件主题为"2012FD02姓名"。(注:发邮件后收到我校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

4.报名时间:2012年5月22~24日。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将于5月29日公布在我校主页招聘信息栏。

2.复审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在6月2日当天,到学校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2)学校就业推荐表;(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4)获奖证明原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个人信息简表》各一份。复审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

(三)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测试(6月2日、3日)

测试环节包括闭卷考试及单独测试两个部分,各占总成绩的50%。闭卷考试及单独测试内容涉及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等。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急反应等学生工作能力。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

测试成绩,将于6月4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和我校主页招聘信息栏网页公布,同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4的比例公布进入第二阶段岗位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

第二阶段:无领导小组讨论(6月5日)

由我校学生处组织评审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对考生进行分组测试,测试应聘者的辅导员岗位技能水平。

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将于6月6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和我校主页招聘信息栏网页公布,同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第三阶段: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由校领导、人事处、研究生处、学生处等部处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评审小组,人数为单数,不少于5人。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招聘最终成绩,在成绩合格者中按照分数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

体检办法及体检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2]382号)执行。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2]276号)规定,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和我校主页招聘信息栏网页公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校聘用人员,我校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先行签定聘用协议。聘用人员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201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是指2012年7月31日前毕业(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通过学位答辩)的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或博士学历及学位者,以及已办理暂缓就业,能够在2012年7月31日前办理毕业生派遣者;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所签聘用协议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我校主页招聘信息栏网页查询。咨询电话:020-39322792

(五)学校人事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行政楼4楼(可乘广州地铁4号线在大学城南站下车;或乘大学城专线1-4号线在广工站下车)。

附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个人信息简表

广东工业大学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附件下载:附件2个人信息简表.doc附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