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技师学院2012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2012年05月09日

 

福建技师学院2012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福建技师学院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省人事厅《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等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方案如下: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年龄在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2、积极向上,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五官端正,口齿清晰。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具 体 条 件
理 论 教 师 模具制造 2 全日制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信息管理 1 全日制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表演艺术 1 全日制音乐学、钢琴伴奏、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测 绘 1 全日制测绘工程、测绘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电子信息 1 全日制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机械设计 1 全日制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法 学 1 全日制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数控技术 2 数控技术、数控加工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数控高级工及以上证书,或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数控技师及以上证书。
电气自动化 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气信息工程、自动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本专业相关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证书,或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本专业相关工种技师及以上证书。
模具钳工 3 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钳工高级工及以上证书,或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钳工技师及以上证书。
焊  工 1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焊工高级工及以上证书,或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焊工技师及以上证书。
幼儿教育 2 学前教育、教育管理、应用心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幼儿教师职业资格证书。
物 流 2 物流管理、国际物流、现代物流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取得助理物流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计算机应用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取得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等级考试办公自动化模块高级操作员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优先。
职业指导 1 人力资源管理、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职业指导师及以上,或人力资源管理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发布招聘公告方式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福建技师学院网站(www.fjjsxy.com)发布招聘方案。四、招聘及录用方式(一)报名1、时间:2012年 5 月 8 日— 2012年5 月 22 日。2、地点:福建技师学院(福州西郊荆溪光明下沙31号,邮编:350101,联系电话:0591-2261263222186299)。3、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职称、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光面照片3张到学院办公室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填写《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福建人事人才网下载)。2)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收取考务费80元/人。(二)资格审查学院对报名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进行复核。学院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笔试通知书,告之笔试范围,发给准考证。(三)考试有关规定1、考试时间:2012年6月(具体时间报名后另行通知)。2、理论教师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试讲),笔试、面试(试讲)占综合成绩比例为50:50.3、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需进行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试讲)。笔试、技能考核、面试占综合成绩比例为30:30:40。4、实际报名人数(资格审查合格的)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3:1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5、笔试内容以该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动手能力和相关技能熟练程度;面试(试讲)主要考核教学基本要求。6、笔试、技能考核、面试(试讲)满分均为100分。面试(试讲)合格线为70分。7、面试(试讲)、技能考核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试讲)技能考核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8、学院和省人社厅人事处对入围面试(试讲)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已参加工作的入围人选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四)体检、公示和聘用各岗位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等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定合同。五、其他招考专业分类标准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春季版)》执行。六、相关待遇1、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应人员的工资待遇和津贴、补贴。2、执行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3、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3个月。受聘人员必须在用人单位工作满5年,未满5年服务期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福建技师学院二○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