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招聘幼儿教师的公告

2012年05月04日

 
仪陇县关于招聘幼儿教师的公告

  关于二○一一年招聘幼儿教师的公 告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幼儿教师20名。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期间无受处分和不守诚信等不良记录,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幼儿教育;

  2、具备幼儿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能力、学生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年龄在26岁(1985年5月31日后出生)以下;

  5、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修订意见)规定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和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聘(录)用及考试资格尚在禁考期内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

  7月 20日至7月21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仪陇县教育局

  3、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交就读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无违法违纪行为、学历专业且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

  ②普通话等级证书;

  ③身份证。

  (二)加分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期满并经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项目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递交报考者工作所在地县(市、区)相关基层服务项目组织人事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资格初审

  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验证、审查。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对象和条件的,即可参加笔试及面试考核。

  (四)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因人才缺乏难以达到3:1开考比例的,经人社部门同意可放宽到2: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报名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仪陇县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②报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不予报名。

  ③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对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招考主管机关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④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以下简称仪陇人社网www.ylrs.cn)。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仪陇人社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⑤报考者要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缴费

  本次招考,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的规定,参加笔试的考生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面试考生交面试费80元。家庭贫困的考生凭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政策的证明可以免交考试费。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权重分别为50%、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7月 23日9:00-11:00。

  2、笔试地点:仪陇县实验学校。

  3、笔试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公共科目(四川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参考资料《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和教材教法。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于7月24日通过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以下简称仪陇人社网www.ylrs.cn)及报名地点张榜公布。

  (二)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入围人员,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7月26日上午8:00开始

  3、面试地点:仪陇县实验学校

  4、组织学科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举止,内容包括语言(20分)、舞蹈(30分)、钢琴(30分,必须弹唱结合)、美工(20分)。

  5、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采取分组抽签的方式确定每项考生的面试顺序(美工不分组抽签确定先后顺序)。

  所有考试成绩的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资格复审、体检及考核聘用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折合分高者作为体检、考核对象)。入围体检的考生于2011 年7月27日参加体检(带上身份证和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体检由考聘机关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修订)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并维持体检结果(结论)。复检仅限一次,进入复检的,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考生于8月11日—13 日,凭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籍档案到仪陇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参加资格复审。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凡考核不符合要求、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经研究同意可根据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对考核、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仪陇县人社局网公示(7天时间),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

  七、选岗

  1、时间:8月23日16:00开始

  2、地点:仪陇县实验校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对象。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先后顺序(如出现分数并列,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先后顺序),拟聘对象自主选择公布的用人学校。

  八、待遇与管理

  1、本次属编制内考聘工作人员,被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转为正式在编人员。

  2、被聘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3、已确定的招聘人员因个人原因在9月10日前不能办结招聘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空缺名额经研究同意可依次替补。

  4、被聘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九、考聘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仪陇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 0817-7216535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817-5158932

  附:仪陇县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