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阜宁高等师范学校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2012年05月09日

 

江苏省阜宁高等师范学校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阜宁高等师范学校是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的五年制高等师范学校,为盐城市教育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7年与盐城建筑工程学校合并,2012年9月整体搬迁至市高职园区新校区办学。因事业发展需要,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教育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教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教师专业、人数及要求
专业 人数 要求
建筑工程类 2 全日制工民建本科及以上学历
港口物流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舞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相关专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流畅。
6.身体健康。
三、方法与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简历及其它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现为教师岗位的同志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验核相关证书和材料,并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5月19日—5月21日
联系人:江强,联系电话:15365779998
联系地点:阜宁高等师范学校,盐城市高职园区,邮编224005。
2.资格审查。市教育局、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程序。
对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人数与招聘职位原则上要达到3:1方可有效,如达不到比例,须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会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才能进行考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说课。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办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由市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主要考核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采用闭卷形式,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说课人员名单(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
2.说课:说课封闭进行。由评委组根据应聘者申报专业选择同学科教材命题,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独立备课和说课,由评委组进行评分,总分100分。备课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20分钟。
按照笔试成绩×30%+说课成绩×70%,计算最后总成绩。笔试、说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1.体检和考察。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时,取说课成绩高者)。
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公示。对通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3.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处理。
4.待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本校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六、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
0515-88198316(盐城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515-88228660(盐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教育局
二O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