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2年05月04日

 
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第一号)

  为加快登封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知识和年龄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我市计划公开招聘教师20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教师招聘工作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我市计划招聘教师200名。

  1.高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50名。经市政府批准,已于12月至3月,由市人社局、监察局、教体局三方组成联合招聘组,到华中师大、陕西师大、河南大学、河南师大、信阳师院等高等师范院校,通过现场面试(试讲)、择优签订就业协议的方法进行了公开招聘,已招44人。经联合招聘组同意,已与我市各高中、职专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不再进行面试(试讲),其招聘程序随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经笔试、体检、政审等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因专业原因及违约因素,职业中专和普通高中空余名额6人,随这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报名人数和岗位设置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2.幼儿教师50名,农村中小学教师10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根据报名情况,若报名人数和岗位设置数比例低于3:1(幼儿园低于2:1)的,可按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减少的名额增加到报名比例较大的教师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素能测评(分笔试和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上岗七个环节,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监督小组实施全程监督。

  四、报名条件和资格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相当的普通话水平,能适应登封教育教学工作及满足与学生正常交流的需要。

  2.应聘我市高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与招聘专业相同的专业。

  3.应聘我市幼儿园及农村中小学教师应具备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与招聘岗位相同的专业,同时具有登封户籍(在登封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社区,服务农村”大学生、大学生村干部除外)。

  4.具有相应岗位级别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的,没有教师资格证也可参加应聘,但必须参加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认定,并在今年12月30日以前获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办理入编手续。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符合报名条件且合同期满的特岗教师。

  8.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考生考试招聘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6月20日—6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报名地点:登封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市区中岳大街粮食局门口西)。联系电话:0371——62882903 62831802

  六、考生提供材料 1.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明);

  2.身份证、户口本;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4.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无就业报到证的需携带就业协议书和学校证明;已过自主择业期的毕业生需携带人事代理合同书;已在其他地方办理过入编手续的提供入编证明及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

  6.每人交考务费42元。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除学校或单位证明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需查验原件并交存复印件1份。

  七、素能测评 1.素能测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素能测评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按此标准加总,成绩末位四舍五入。按招聘岗位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时,笔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的考生可一起进入面试。

  本次素能测评考试内容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

  笔试时间为7月3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担任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招聘岗位设置数为1人、2人和3人以上(含3人)的,分别按招聘岗位设置数1:2、1:1.5和1: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以试讲、答辩方式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八、体检 招聘岗位设置数为1人、2人和3人以上(含3人)的,分别按岗位设置数的1:1.5、1:1.3和1:1.2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依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九、政审与考察 对体检通过的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与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空缺名额由进入体检并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素能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果招聘岗位名额末位出现素能测评成绩并列的,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加试后,再确定拟公示人选。

  十、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均在登封市政府门户网站、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登封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及报名场所进行公示。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十一、聘用上岗 对公示无异议的最终拟聘用人选,待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分配到各设岗学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编制部门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手续,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