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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上市政策与IPO审核、财务运作、法律风险防范、典型案例借鉴实战研修班

最新企业上市政策与IPO审核、财务运作、法律风险防范、典型案例借鉴实战研修班

 

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

最新企业上市政策与IPO审核、财务运作、法律风险防范、典型案例借鉴实战研修班

 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0年7月20日~25日  广州市    2010年8月17日~22日  大连市

培训费用:5800/,(含学费、资料讲义、学习文具等),报到后统一开具发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 主讲专家 ]

刘健钧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司金融处处长

刘李胜 中国证监会国际部副主任

冯鹤年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

马险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研究员

陆满平 德邦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兼投资银行总监、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 教授

刘卫兵 国信证券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

张光禄 深交所商业模式专家委员会主任、数十家企业上市财税顾问;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深圳鹏城所合伙人主任

陈利民 中国证监会第十届发审委委员、律师,是中国最早一批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专业律师,对中国企业的改制、重组及股票发行上市有着十分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先后为100多家境内外企业的上市、重组、并购、境内外投资提供法律服务,业务涵盖A股、B股、H股红筹股、借壳上市、可转换债券及股权分置等。此外,陈利民律师对员工持股、管理层收购方面的法律事务有着丰富的经验,参与过多家知名企业的员工持股、管理层收购的方案设计规划工作及实际操作。

(每次培训从以上专家中选配,以实际通知到会专家为准)

 

[ 培训证书 ]

 培训结束后,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向培训期满的学员颁发《培训证书》,可作为后续教育的记录登记证明。

[ 培训背景 ]

 为准确理解创业板的定位、把握成长型创业企业及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特点,挖掘和培育更适合创业板特征的上市资源,北京百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决定举办“最新企业上市政策与IPO审核、财务运作、法律风险防范、典型案例借鉴实战研修班”,邀请业内专家就创新型企业发行上市面临的特殊和重点问题进行讲解,帮助创新型企业理解和把握资本市场政策形势,进一步做好改制上市的规范工作。培训班将分别针对互联网及创意产业、软件、新农业、新能源医药、新商业模式等行业特点与业态重点对拟上市企业高管进行培训。
   希望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培训。

 

[ 培训内容 ]

第一部分:创业板重点行业企业发行上市

创业板重点行业企业发行上市之一:连锁业

创业板重点行业企业发行上市之二:网络

创业板重点行业企业发行上市之三:生物与新医药

创业板重点行业企业发行上市之四:新能源

创业板重点行业企业发行上市之五:新材料

创业板重点行业企业发行上市之六:节能环保

创业板重点行业企业发行上市之七:航空航天

创业板重点行业企业发行上市之八:海洋

创业板重点行业企业发行上市之九:信息

创业板重点行业企业发行上市之十:创意产业

创业板重点行业企业发行上市之十一:先进制造

创业板重点行业企业发行上市之十二:高技术服务

1.行业业态和成长规律

2.行业特殊的盈利模式

3.改制中的难点及注意事项

4.发行审核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5.重点案例剖析

第二部分:企业改制上市重点关注问题

1.上市前财务尽职调查;

2.企业上市的财税状况分析:收入及利润确认、旧帐清理;帐务及税务策划

3.如何有效募集更多资金 ;如何设计可持续增长的财务业绩模式;会计准则与信息披露制度安排;

4.创业板上市可行性评估判断;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键业务点处理;资料准备、审核;上市辅导、上市发行;创业板上市企业创新能力论证;创业板上市企业成长性专项意见;上市工作团队和中介服务机构;创业上市的募集资金与上市成本费用测算等。

5.私募股权与企业创业板上市软条件的塑造 ;财务预测及企业估值 ;投资协议条款;股权投资概括与企业融资要点;商业计划书写作;企业创业板上市软条件门槛——“七新”(新经济、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服务、新农村、新商业模式)和“三高”(高科技、高成长性、高增加值)的塑造及大量启发性案例。

第三部分:创新型企业发行上市的重点财务问题

1.创新型企业会计核算处理随意、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

2.创新型企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方法不正确或随意变更。如,随意改变折旧方式;利息资本化不合理等;

3.新商业模式企业的非线性成长特征,盈利波动性较大问题;

4.创新型企业的特殊会计处理问题,如创新型企业的收入确认、研发费用资本化问题、无形资产的价值确认问题、如何确定股票期权公允价值、股权激励的会计核算问题、创新型企业收入确认与研发费用资本化问题,等等;

5.创新型企业有哪些特殊的财务特点,特殊的财务特点对企业价值判断的影响;

6.财务规范化问题对创新型企业上市的影响及其应对。

第四部分:创业板上市的主要法律问题

1.创业板上市主体资格是否存在法律与政策瑕疵问题;

2.创业板上市股东资格或者控股股东是否存在法律与政策瑕疵问题;

3.企业原始出资的不合法合规问题,如虚假出资,代出资,出资方式有问题,出资不实或不到位,以公司自已的资产评估出资,资本验资手续不全,创业板企业知识产权与无形资产涉及法律问题等;

4.纳税不合法合规问题,如业务不规范导致公司纳税不规范,存在偷、漏税或不及时纳税行为,公司未依法独立纳税等;

5.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问题,如存在违规进行委托理财、违规借款担保与诉讼、违规发行过证券等行为,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的相关规定,比如:部分商业企业发行代币券和购物卡等;

6.创业板相关的法律法规;上市前法律尽职调查;上市法律问题规避;法务设计;各项上市材料法律意见写作与设计等。

第五部分:创业板上市企业发审会未过会的原因分析等真实案例解剖及经验教训的借鉴

学习资料:以上内容配有同步教材二套,约60万字,授课讲义一套,均为内部资料。

[ 培训对象 ]

 净资产超过2000万元、2009年净利润在500万元以上的拟上市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等高管参加,每期限招100人。

 [ 联系方式 ]

  会务组根据各单位回传报名回执表,于每月开班前一星期用传真的形式通知报到地

点、乘车路线及注意事项等。

北京百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报到联系人:赵老师

值班电话:15801532863

电话咨询:13269396884     

联系QQ: 541946094 

网上报名:zhaogz24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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