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市职业大学2017联合培养招生简章

2017/7/12 10:13:40

2017年天津商业大学、天津职业大学联合培养

一、项目背景介绍

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在我市市属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中开展联合培养技术应用型、高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津教委〔2012〕35号)文件要求,为积极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构建天津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从2016年起,天津商业大学与天津职业大学开展联合培养技术应用型、高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2017年继续招生。
1.联合培养单位
天津商业大学(本科院校,代码10069)
天津职业大学(国家示范高职院校,代码11032)
2.专业名称
酒店管理(酒店运营管理,联合培养)
3.学校办学类型
天津商业大学——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天津职业大学——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4.联合培养管理
天津商业大学负责全程监控教育教学质量,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和相关教学教务管理;负责审核学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天津职业大学负责教学实施、学生管理和日常生活管理。
5.学历、学位
(1)对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2)对获得毕业证书并且符合国家和天津商业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天津商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6.招生对象、计划、录取批次及学制
招生对象:参加天津市秋季普通高考考生
招生计划:64人(文史44人,理工20人)
录取批次:本科二批A阶段
学制:四年
7.学生就学地点
天津职业大学(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
8.录取办法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以及《天津商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9.收费
学费:每生每学年44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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