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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市县级招生代理

日期:2011年5月28日
  • 机构名称:湖南大学法学院
  • 职位类别:招生代理
  • 招募人数:10人
  •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 专业要求:不限
  • 学历要求:不限
  • 工作地点:湖南 各地市
  • 性别要求:不限
  • 外语要求:不限
  • 计算机能力:不限
  • 户籍要求:不限
  • 年龄要求: 25-32
  • 婚姻要求:不限
  • 薪金水平: 面议
  • 国语程度:标准
  • 提供食宿:不提供

为了搞好湖南大学法学院留学生招生工作,促进其发展壮大,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区、县、市)为甲方招收_________学员,经双方协商,就招生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给乙方提供招生的有关资料(含招生简章、宣传品、报名表等)和政策咨询,乙方在甲方允许的招生范围内进行诚信、合法的招生宣传工作。

二、乙方负责在双方协定的区域内代表甲方设立招生宣传咨询点(站),并有效开展宣传、咨询、发动、报名登记等工作。任何宣传咨询点或个人均不得以学校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如乙方在招生过程中进行欺诈、非法的宣传工作,经查实,立即终止其招生资格,如有违法行为,有关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与甲方内部招生人员进行不正当的招生联系,如有发现则按甲方应支付乙方补助费标准的(标准如五)5倍的罚款。

四、甲方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按实际报到缴清学杂费人数付给乙方规定的招生补助(标准如五),乙方在招生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住宿、接待和电话费用)自理。

五、招生补助费用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