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日期:2012年05月28日

重庆三峡学院2012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 “阳光招生”工程有关精神,顺利开展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 重庆三峡学院;教育部代码:10643;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二本);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学校网址:http://www.sanxiau.net;招生办咨询电话:023-581022645810234258106702(传真)。

学校始建于1956年,199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一所多科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沙龙(老)校区位于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780号(邮编:404100);百安(新)校区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邮编:404020)。各专业就读地点以各省市招考信息报和录取通知书公布为准。

第二条 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学校占地1980余亩,建筑面积近50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近120万册,电子图书近140万种,仪器设备总值近9000余万元,教职工1200余人,专任教师850余人,教授、副教授近50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历教师550余人。开设44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基本形成以文学、工学为主,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农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5000余人。 

第三条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重庆三峡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教育。符合毕业条件的 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署名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三峡学院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与东南大学采用“1+2+1模式联合培养本科生二批次录取的土木工程、会计学专业),在东南大学学习两年,期间学籍不发生变动,仍保留在重庆三峡学院,日常管理按照东南大学校规校纪执行,学费和住宿费执行重庆三峡学院标准。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重庆三峡学院与东南大学联合培养,共同署名并加盖印章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五条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严格以物价局核准为准, 并随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刊物上公布。普通师范类专业学费2500–4500/年,普通非师范类专业学费4500–9000/年,艺术类专业学费4500–10000/年。百安校区就读学生,其学费按物价局审核的新标准执行(非师范艺术类、建筑类、非师范英语类专业上浮15%;其余专业上浮25%在沙龙校区就读学生若中途搬迁入百安校区,其迁入后的学费则按百安校区标准执行收费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录取通知书为准。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00-1200/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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