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索要青春同居费不受法律保护

2012/2/27 13:35:17

  “对我负责才能有性爱”,这是一位80后女大学生赵茹的爱情宗旨。在她看来,既然相爱就应该负责,就必须兑现承诺。然而,更多年轻人主张的是爱情如游戏,这其中也包括她的男友颜飞。于是,一场令人匪夷所思为“禁果”维权的事件拉开了序幕。

  前不久,绵阳市某乡的乡政府办公室里忽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这名年轻女孩把被子铺在办公室的过道里,吃住都在乡政府。只要一到上班时间,她就到一位叫颜如山的乡干部的办公室理论:“我不管,要么让颜飞和我结婚,要么让他赔我的青春损失费……”

  谁也想不到,这个泪水横流大声叫骂的年轻女孩竟然是一位80后的女大学生,而她嘴里的那位叫颜飞的负心男人正是她交往了仅仅几个月的男友。

  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大学生为何会如此失态?她和这位叫颜飞的男人之间究竟有过怎样的情感纠葛?她为何要对男友的父亲苦苦相逼?故事最后又会有怎样的结果呢?

  女大学生的态度:上床就要负责任

  赵茹,1981年出生在简阳市的一个农村家庭。

  赵茹有一个并不幸福的童年,父亲对家庭的漠视以及母亲辛苦的劳作,让赵茹很小就有一个观念:一定要找一个一心一意真心对待自己和婚姻的好男人,而且自己这辈子只会找一个男人、谈一次恋爱,结一次婚。赵茹从小就格外懂事,虽然家里很穷,但她从来就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梦想,家里拿不出学费时,她就暂时休学外出打工赚钱,赚到钱后再回学校复读。就这样,赵茹一路坎坷求学,24岁那年才拿到西南交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2008年3月,赵茹结识了同校同学颜飞,之后两人正式成为情侣。但由于赵茹24岁才进大学,她比同年级的颜飞大了整整6岁。

  为了赚取学费和生活费,赵茹长期在外面做兼职,经常要工作到很晚才回到学校。颜飞看到女友这么辛苦,很是同情。他告诉女友,自己家里经济条件不错,他要在外面租房方便赵茹晚上休息,男友的体贴让赵茹很感动。就这样,两个年轻人住到了一起。

  虽然有了属于自己的二人世界,可赵茹却依然执着地认为,这辈子只能有一个男人,有一次婚姻。因此,每次无论颜飞如何要求,到了激情时刻,她都会坚决地打住,不肯和颜飞发生性关系。赵茹对爱情的保守和坚持,让颜飞暗暗懊恼,他常常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赵茹说:“现在这个时代,还有几个女孩像你这样,上个床这么多讲究啊?”可赵茹却总是一本正经地回答:“我就是这样,上床就要负责任!”

  执着叫板游戏恋爱要为“禁果”维权

  虽然赵茹坚守爱情原则,可毕竟两人共处一室,又是男女朋友关系。一天晚上,在颜飞热烈地攻势下,赵茹最终没能坚守自己的防线,倒在了男友的床上……

  事后,赵茹痛哭流涕,哭了大半夜都不肯睡觉。颜飞见女友如此伤心,也很内疚,只得一遍遍地劝她别哭了,说自己一定会好好对她。赵茹反问道:“你怎么好好对我?对我来说,这就是一辈子的大事,除非你和我结婚。”颜飞承诺道:“放心吧,我一定会善待你!”

  这以后,赵茹常常会追问颜飞,是不是一定会和自己结婚,是不是肯定不会抛弃自己,正处于热恋中的颜飞为了哄女友开心,每次都给了她满意的答案。

  一次,赵茹对颜飞说:“你要发誓会爱我一生一世,如果变心的话,就要赔偿10万元青春损失费给我。”颜飞认为这又是女友在跟自己耍性子,便笑着一口答应了。可过了几天,赵茹突然拿给颜飞1000元现金,并郑重地说:“这笔钱是我给你的保证金,你要保证你的爱情承诺一定会兑现,一定会和我结婚,如果不然,到时我一定会要你拿出10万元钱来赔我,不然,我和你没完没了。”在赵茹看来,10万元钱不是一个小数目,只有这样颜飞才不敢随便离开自己。

  大学毕业后,赵茹应聘到湖南一家企业工作,而没有找到工作的颜飞则回到了绵阳。颜飞是家中独子,家里条件不错,他很快就没有了刚毕业时的那种紧迫感,暂时放下了找工作的念头。男友的这种状态让赵茹非常心急,她认为颜飞这样继续下去,以后怎么可能成为自己的依靠呢?双方为此开始争执不断,感情大受影响。

  眼看男友对自己的态度越来越冷淡,赵茹心急如焚,她甚至特意请假赶到绵阳和颜飞见面,劝说他改变态度。可颜飞无法接受赵茹赋予的重担,他根本没有想到结婚生子那么远的问题,在他看来,赵茹比自己的父母管得还要多,他接受不了。颜飞有心要结束这段感情,他不回赵茹的短信,关掉了手机,让赵茹找不到自己。

  赵茹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再尝试挽回这段感情。她一遍又一遍地拨打着男友的手机。终于有一天,电话打通了,可电话那头的颜飞声音冰冷:“我们分手吧!”

  男友的话像一把刀插入了赵茹的心,她流着泪咬着牙说:“你别忘了,当初你说过要爱我一生一世,要和我结婚的。若你要和我分手,赔我青春损失费10万元!”

  大闹乡政府讨承诺9万赔偿画下句点

  颜飞去意已决,赵茹决定自卫反击。

  当年5月9日,赵茹约颜飞到成都,谈有关分手和赔她10万元青春损失费之事。

  听到赵茹执意索要赔偿,颜飞气愤不已:“当今时代,有几对男女是一恋爱就能结婚成家的,有多少男人只要上床就要对女人负责的?又有多少情侣分手后,男的必须向女方支付青春损失费的……”颜飞拒不赔偿这笔钱,赵茹气得当场情绪失控,和颜飞大闹起来。

  颜飞的父母连夜赶到成都,把儿子接回了家。没想到,赵茹随后也跟着撵到了绵阳,找到了颜飞父母,要他们给自己一个交待。在颜飞父亲和亲友轮番劝解下,赵茹才不甘心地离开了绵阳。可过了几个月,赵茹又找回来了,要颜飞兑现承诺。

  2011年中秋节那天,颜飞一家又在为赵茹的到来头痛不已。颜飞的父母商量之后,租车把赵茹送回了简阳老家,打算当着赵茹父母的面,解决好这对儿女之事。没想到,没见到赵茹的父母,二人只能打道回府。

  第二天,赵茹却又回来了。颜飞父母无奈,只好躲着不见她。

  赵茹记得颜飞曾经说过,他的父亲颜如山是乡政府的公务员,于是跑到了乡政府,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近日,通过乡镇干部以及民警的调解,颜飞其家人终于同意赔偿赵茹9万元钱。

  法律看点

  婚前性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纵观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同居的规定早已由“非法”转为“中立”。也就是说,非婚同居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并非违法行为。同时,法律也未对男女双方自愿的非婚性行为作出任何禁止性的规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的“忠诚”只是双方的道德义务,并不具有法律义务的强制性特征,完全靠人们的自觉遵守。

  文中男女均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行为之前就应当明确:婚前性行为并不受法律保护,既然选择了法律真空地带的生活方式,就应该自己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风险。

  此外,我国合同法虽认可口头承诺的法律效力,但有种种条件作为限制。恋爱男女往往会由于一时的激情许下各种承诺,这种在双方打情骂俏的对话中作出的承诺,很难判定有确实的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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