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家庭因灾致困学生可享优惠政策

2009/2/4 15:24:02
  记者日前从四川省召开的秋季开学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截至8月21日,四川重灾县中小学复课率已达到95.6%,9月1日可望实现全面复学复课。  为保证秋季复学复课,四川省计划维修加固校舍600.4万平方米,已完成443.6万平方米;计划搭建板房213.2万平方米,已完成202.9万平方米;计划添置课桌椅64.5万套,已添置48.3万套。  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四川省在免除广安、甘孜、阿坝、凉山等4个市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基础上,免除全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同时,向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因地震灾害造成家庭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四川省要求,严格执行城市义务教育收费政策,学杂费直接向学生免除,不得先收后退;2008年秋季开学前已经预收的学杂费,要尽快全额退还学生。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杂费和信息技术教育费。严禁任何部门和学校为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和统一代办保险,涉及防疫费用应由学生承担的部分由防疫部门直接收取。 本站声明:本信息来源于中国教育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尽快与我们联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