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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指导、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

心理健康指导、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

专项职业能力|心理健康指导

相关政策

随着国家职业资格证的不断取消和淘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的精神,2019年确定了湖北省等三个省市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鉴定试点。

2019年6月,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其中“心理健康指导专项职业能力”作为试点鉴定的重要项目。2019年下半年组织了首次试点鉴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充分肯定。

根据人社部鉴定中心《关于对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专项能力考核规范备案的函》(人社鉴函〔2018〕91号)相关精神,我平台根据授权要求,开展“心理健康指导”、“绩效薪酬管理”、“营养配餐”、“房树人心理测试”“运动健康与营养”专项职业能力的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培训对象

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党、政、工、青、妇、公、检、法、司、部队) 工作者、人力资源和企事业管理者、社会工作者及有志于从事心理健康指导工作和提升心理健康指导专项职业能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心理学爱好者。

 

培训方式

  按照《国家专项能力培训教程》和《心理健康指导专项证书考试试点培训讲义》的内容,以基础、社会、发展、人格、变态等心理内容为基础,以心理咨询技术操作为主要培训内容,突出其应用型和可操作性。为了适应当下新媒体的发展和结合当下疫情发展情况;可将网络录播课程;直播课程纳入培训方式;考前安排串讲课程。

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心理健康指导证书考试:

·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

· 取得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经心理健康指导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 取得中等职业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后,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0年以上;

· 在校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的学生允许在三年级下半学期参加心理健康指导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证书颁发及查询
   参加统一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颁发,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盖章的《心理健康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全国通用;官网查询,终身有效。

证书查询方式可以通过湖北省人社厅官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查询  

 

考试时间

双月报考,单月考试(具体时间根据第三方授权机构安排为主)

 

报考流程

缴费成功 → → 提交相关报考资料 → → 发放网络学习码→ → 在线学习 → → 在线测试→ → 获取结业证→ → 网上报名→ → 参加考试→ → 成绩合格发证书

 

申报所需提供资料

1)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 报名申请表各一份

3) 最高学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一份

4) 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蓝底)

 

证书样本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心理健康指导

  

封面封底部分采用红色为底;

代表了人社部新开启证书考核体系;

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

代表了本证书的权威性和政府认可;

第一版面记录了证书获得者的相关信息;

二维码可以直接查证证书的真伪;

照片处加盖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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