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1337名

2012/3/19 22:29:57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成绩计算方法

(一)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阅卷评分并按岗位划定笔试合格线,考生于2012年4月上旬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二)总成绩计算

1、本年度考试总成绩仍按笔试成绩4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为20%;《基本素质测试A》为20%或《综合应用能力测试B》为20%;《基本素质测试B》为20%),面试成绩60%(增加专业科目考试或操作考试的面试成绩为30%,专业科目考试或操作考试成绩为30%)计算。不参加《基本素质测试A》只参加《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的考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为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笔试考试成绩作为参考。

2、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36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1〕84号)等文件规定,2009年及以前选派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加5分,并计入《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折算。

具体审核办法见省“三支一扶”办《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与2012年度湖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联系电话(027)8 6656891/87816396。审核截止时间:3月25日

六、面试、考核、体检

(一)面试

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

根据省人社厅研究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聘事业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参加两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一般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通知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并确定面试人员和通知面试时间。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原则上报考人员不足1:3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

(二)考核、体检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七、聘用备案

各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经主管部门审定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后,由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等报省人社厅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通过这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可进行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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