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成人教育报名流程

日期:2013年01月09日

河南省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今年我省成人高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网上预报名和报名信息确认两个阶段。在报名信息确认阶段,网上报名系统仍接收考生在网上进行预报名。
  在报名信息确认阶段,考生要按自己选定的时间和信息确认点,到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接受报考资格审查,进行头像信息采集,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凡经过网上预报名而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网上预报名无效。
  考生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因填报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拒绝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者,不接受其参加成人高校全国统一考试。
  2、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我省成人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②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③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④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各地招生部门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其慎重报考。
  (6)考生一般应选择在本人户口所在地进行信息确认。若在异地工作,须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报名介绍信,凭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信息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非免试的考生要在信息确认点所在地参加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7)报考煤矿工程类专业的煤炭企业优秀在职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在煤炭企业生产一线工作5年以上、或担任区队长、班组长及技术骨干、或获得过县团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煤炭企业在职员工。
  (8)普通高职(专科)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以下简称“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专业。
  (9)2011年在我省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即“资格生”,今年报考成人高校免于统考直接参加成招录取。在进行网上报名时,报考科类必须与去年相同。
  (10)对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者,可免试到我省成人高校相应层次学习即“二学历”考生,必须参加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并按本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到信息确认点进行确认。已取得专科学历者只能报我省成人高校专科相应专业,已取得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者可报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或专科相应专业。
  3、时间安排
  (1)网上预报名时间:8月21日-8月30日。
  (2)报名信息确认时间:8月25日-8月30日。
  (3)全省集中验收汇总报名数据时间:9月5日。
  4、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要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须进行确认。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学校和专业志愿。
  若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而未被录取,可在规定时间到网上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情况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应遵循的原则是:
  (1)报考专升本的,征集志愿与原报志愿的科类须相同。
  (2)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填报征集志愿的考试科目(含加试科目)须包含在原报志愿考试科目(含加试科目)内。
  5、信息确认时需交验的有关材料
  (1)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役军人报考,应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及复印件;2012年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部队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报考,应持复员证或转业证或退伍证及复印件。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同时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报到时,对不能出具有效专科毕业证书的新生,录取学校无法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本科毕业资格审查时,由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审查专科毕业证书,不具备的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3)持外省(市、自治区)居民身份证在我省报名的考生,必须提供其在豫工作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
  (4)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需交验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全国劳动模范、优秀运动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全国劳动模范证书原件、河南省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的正式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及复印件,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考生应提供当地组织部门的任职(三年)期满的称职鉴定表,“三支一扶”考生应提供“河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印的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考生应提供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鉴定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特岗教师应提供河南省教育厅签印的特岗教师证书;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5)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需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煤炭企业优秀在职员工要携带《2012年河南省成人高校招收煤炭企业优秀在职员工报考推荐审查表》(附件二)。
  (7)“二学历”考生及对学历有要求的免试生在信息确认时须提供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要求需要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须于11月16日将河南省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其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到当地市招办,未取得学历认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申请免试入学的劳模、优秀运动员、“二学历”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初审,省招生办公室终审批准。
  6、报名信息采集要求
  (1)考生的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采集。在信息确认现场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由考生本人现场核对。错误信息要及时纠正,无误后分别由考生本人和信息确认点负责人在规定位置签字确认。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要妥善保存,以备查询成绩、录取结果和填报征集志愿时使用。
  (2)考生的照片信息要在报名信息确认现场通过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采集。照片统一采用白色背景,加“河南成招(2012考生号)”字样的徽标。采集的考生照片应按二代身份证照片的要求,突出面部。图像文件格式为JPEG。
  (3)对考生已确认信息要认真核对,及时打印上传,保证省、市数据一致性。
  7、报名组织与管理
  (1)考生信息确认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本地的信息确认点(专升本和免试入学考生信息确认点各地可以集中设置),并负责信息确认点的培训和管理。
  (2)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考生报考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予以信息确认。指定专人审核考生身份证、毕业证、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证明,收取有关材料的复印件、经考生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考生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由工作人员审查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有关资格认证专用章。考生信息确认材料留存当地招办,各地要做好考生信息确认材料的归档工作。
  (3)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审核,且要签名并加盖印章。符合免试条件的劳模、优秀运动员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的考生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9月5日报省招办复审。录取前,市招办需要把本地要求进行学历认证考生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送省招办复审。
  8、报考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应在于10月20日至21日到规定的地点参加术科加试。没有术科加试成绩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将不予录取。
  9、考生的体检工作由招生院校在新生入学时进行。
  二、考试
  1、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并制订答案及评分参考。
  2、全国统考使用结束前的试题(包括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为绝密级事项。
  3、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和有关高等学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并建立应急反应机制预案和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在第一时间报省招办,省招办接报后立即上报省招生委员会和教育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考场均安排在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的编排由省招办按考生报名确认所属省辖市或重点扩权县(市)统一使用计算机分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分别按考试科类相同集中编排。考生准考证和考生考场座次表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统一使用省招办下发的程序集中打印。
  5、考试科目:
  (1)高起本考试科目
  文科类:语文、数学、外语、史地。
  理科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化。
  (2)高起专考试科目
  文科类:语文、数学、外语。
  理科类:语文、数学、外语。
  高中起点本、专科的数学不再分文、理科命题,统一使用国家教育部下发的“数学(文)”试卷。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供招生学校参考。
  (3)专升本考试科目
  文史、中医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理工类:政治、外语、高数(一)。
  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数(二)。
  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教育学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6、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命题。所有统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7、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术科加试
  (1)高起本、高起专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由招生学校负责。
  (2)高等艺术类院校艺术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单独加试的部属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术科加试,由招生院校组织。
  (3)报考非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术科加试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美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术科加试地点设在郑州轻工业学院;音乐专业术科加试地点设在郑州大学。有关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术科加试的《加试须知》和《考试说明》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上公布。
  (4)其它专业如需加试,招生学校应在省招办向社会公布的《2012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加试时间和地点。
  (5)加试成绩和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应于11月10日前按省招办通知要求在网上报送。

三、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接受本科教育的考生及“资格生”、“二学历”考生,经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省、省辖市两级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成人中专应届优秀毕业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其照顾资格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省辖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附件三)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附件四)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少数民族考生。
  (8)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88年12月31日前出生)。
  (9)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模范)教师。
  7、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有差异的,其照顾分数取高分值,不得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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