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1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2012年06月06日

(招生代码:10079)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全国首批获得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2011年保定校区各专业招生预计总规模800名左右(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我校设有各种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且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录取后不享受我校学业奖学金和基本助学金。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推荐免试:

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及办法参见我校《201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详情请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的具有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高校之一,2011年继续招生,具体招生人数及报考条件等参见我校《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招生简章》,详情请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凡报考2011年硕士研究生人员(含推荐免试生、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等),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2010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202.206.217.109/,2011年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及河北省有关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更多研究生招生简章,请关注研究生招生简章

相关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