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0年自考班招生简章

日期:2012年04月20日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前身为桂林电子工业学院)坐落在山青、水秀、洞奇、石美闻名于世的现代化国际旅游名城——桂林。她地处如画的七星公园、隽秀的漓江和巍巍尧山的环抱之中,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造就了她钟灵毓秀的博大胸怀,是莘莘学子首选的学习深造之校。学校创建于1960年,属国家信息产业部与区政府共建高校,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有34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9个普通本科专业,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是具有培养博士生资格的全国四所电子科技大学之一,也是广西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拥有一流的教学、科研、实验设备和雄厚的师资力量。校园目前占地面积达7000亩,分为西校区、东校区和尧山校区。学校校舍建筑面积58.8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400万元,纸质图书130多万册,是首批进入中国教育科研网的百所高校之一。教师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占79.5%,具有高级职称的占52.5%,经过多年建设,形成了一批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的结构合理、优势互补、团结协作、勇于攻关的学术梯队。建校近50年来已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级人才,其毕业生在全国享有盛誉,学校在社会各界被誉为“广西小清华”。

  学校从广大考生的实际需求出发,融入先进的教学、管理理念,强势打造广西自考办学航母(规模大、专业全、质量高),努力引领自考办学方向。学校本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主动适应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帮助有志学子重启理想风帆,将为就读自考班的您提供良好的教育。学校注重学生个性的培养,以完善的督促引导机制和科学的管理办法,对自考班的学生实施有针对性的教学和管理,为更多的求学者开辟一条更为广阔、更具特色、更有前景的成才新路,把每一个选择我校的有志学子努力培养成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

  招生咨询

  1、自考文凭国家是否承认学历?自考毕业生与普通毕业生待遇有何异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国家举办的权威性考试,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规定,国家任何单位与个人都必须承认自学考试文凭,自考文凭与普通生的毕业文凭具有相同的效力,享受同等的待遇。成绩符合要求者可授予相应学位,国家承认其具有同等的学历。

  2、教学方式、考试、学历规格是怎样的?

  为确保教学质量,我校自考生一律采用全日制教学方式;按教学计划学习完课程后即可参加区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每年1月、4月和10月考试),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沟通课程考试,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可以补考;全部课程考试及格,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符合条件者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3、对于自考生来说,报读我校有什么优势?

  对自考生实行“宽进、严教、优出”,实行专职班主任管理制,学生公寓管理人员24小时负责制,自考生统一管理加上个性管理,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社团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考试有较高通过率奠定了基础;部分专业部分课程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沟通课程考试。

  3、自考考试的形式如何?

  考试分区考和沟通考,区考:每年(1、4、10)三次考试,在学校参加区自考委组织命题考试,每次可考4门以内(包括4门)。沟通考:经广西自学考试招生考试院同意,我院自学考试助学班部分专业有1/3的课程可参加我校其它教育形式的课程考试,这些课程通过学校组织的考试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考试全部通过则发予相应文凭。

  4、自考本科能否考研及考公务员?

  可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凭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因此获得自考本科文凭者同样可以参加公务员或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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