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招生简章

日期:2011年12月15日

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青岛)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学府,学校师资力量雄厚,为了加快培养高层次政法专业人才,以满足公、检、法、司、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需求,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经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在职教育办公室批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在内蒙古举办《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班》.旨在使更多具有本科学历的在职人员不脱产取得法学硕士学位.

一、教学特色

系统硕士教育 多次申硕机会 资格审核、免试入学 共享法大资源

历史名校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符合条件者即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 多次可享受四次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机会,力保学员顺利通过 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 在职学习,学以致用,同时在课程期间可参与讲座、论坛、沙龙及法大青岛校友会等辅助教学活动,共享法大资源平台

二、证书颁发

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2、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班证书(证书加盖中国政法大学钢印、红印与校长名章)

三、学位申请性质: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规定申请.

四、学位申请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安排在每年五月份的最后一个周末

五、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1、坚持党的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

3、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一定工作经验,且有一定科研成果。

4、学员须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5份,1寸、2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各8张、名片一张。

六、专业选择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宪 法行政法 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

七、学校计划规定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物权法、债权法、商法、经济法理论、竞争法学、金融法学、企业法与公司法学、行政法学、中国行政诉讼法、外国宪法、犯罪学、国家赔偿学、知识产权法、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八、学期安排与教学方式

1、学制两年:学员集中授课(每月集中两天授课安排在周末。)

2、上课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22号中联创意广场B栋六楼

3、学习方式:集中面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由中国政法大学选派各学科领域的专家及教授去青岛授课与指导自学。

九、资格审查及学籍管理

1、学院收到学员报名材料和报名费、书杂费用后,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在职教育办公室批准、备案。

2、符合条件者发给《录取通知书》,并建立在职硕士研究生学籍档案。

十、费用标准

学费及杂费总计:32千元。

重要提示:学籍注册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费用不退

中国政法大学青岛教学中心联系方式:

 053268658977  18660228905  甘老师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22号中联创意广场122B6楼(全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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