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武汉大学主考专业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日期:2009年05月31日

主考学校简介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开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来,在湖北省内先后设立了武汉大学等30多所主考学校。武汉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至今已有114年办学历史。武汉大学环绕东湖水,坐拥珞珈山,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如画,被誉为 “ 中国最美丽的大学 ” 。学校占地面积 5167 亩,建筑面积 222 万平方米。中西合璧的宫殿式建筑群古朴典雅,巍峨壮观, 26 栋早期建筑被列为“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近年来,法学大楼、经管大楼、外语大楼、计算机大楼等拔地而起,成为学校迈入新世纪的标志性建筑。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立志求学。
2、报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09年全国统一高考,报读文理兼收类专业须高考成绩在240分(暂定)以上;报读理工类专业须理工考生且高考成绩须320分(暂定)以上;若考生因为特殊情况未达此条件,经考察属实亦可特别录取。
3、招收少量优秀的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的中专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招生专业:行政管理、法律、英语、广告学、电子工程、计算机网络、护理学。

学习形式与毕业待遇:
1、考生须资格审查方可报名登记。由我校发放《新生入学报到卡》。
2、入学后,由我校按照全日制住校学生的模式管理,课程由我校聘请武汉大学相关专业的优秀骨干师资全日制授课。
3、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模式培养。学习毕业就业时,同时取得本科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如通过考试,可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国家计算机二、三级证书,高级财务经理证书、软件工程师证书或平面设计师证书。
4、学生修完计划内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由武汉大学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共同颁发本科文凭(证书样 本),国家承认学历,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可查,世界上有30多个国家认可。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武汉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可网上查询。可继续报考武汉大学或其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公务员、司法考试。

联系电话:(办公)027-62088407   (0)15926409380
联系人:刘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wuhuc.com              邮  编: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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