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十期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培训班招生简章

日期:2015年07月23日

  第十期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培训班将于2015年8月11日(周二)在福州市开班。

  现将有关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鉴定工作由福建省职业培训中心负责组织管理,丽声助听器(福州)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培训考试鉴定合格者,将发给加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钢章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红章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为该工种从业人员上岗的依据。

  鉴定资格条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参加职业资格认证)。

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高中)以上学历。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

3、经本职业四级助听器验配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其他培训、鉴定具体事项见招生简章。

招 生 简 章

1、报名条件

1.1、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的学历证书(提交复印件、报到时审核原件);

1.2、从事验配助听器工作1年以上,有单位证明信(加盖公章);

1.3、能独立操作纯音测听、取耳印模、游戏测听;

1.4、能熟练使用助听器编程软件;

1.5、能熟练进行电耳镜检查。

2、培训时间

2.1、报 到:8月10日(周一)

2.2、理论课:8月11日~8月16日

2.3、实操课:8月17日~21日

2.4、复 习:8月20日(周四)

2.5、考 试:8月21日(周五)

 

3、报到地点

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1栋丽声大楼一层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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