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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校区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隶属于自治区司法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培养高等法律职业人才和司法警察的基地,是自治区教育厅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学院。建院以来,学院在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先后被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授予“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被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少数民族地区爱国主义先进集体”;被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全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学生在校期间,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实行严格的军事化管理。目前在校生2100余人。学院以可信的办学质量、严格的军事化管理、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成为在全国有影响的警官学院。

  2007年学院为提高办学层次,拓宽就业渠道,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教职成[2003]6号)的文件要求,经山东、宁夏双方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在英华园学校内创立了“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校区”。

  学院以培养高素质应用性法律、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人才为目标,通过严格的教育和管理,使学生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专业扎实、技能过硬,具有较强的适应性、较大的发展潜力和较强的就业选择性。学院与很多单位签定劳动合同,采取订单式培养,为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了有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