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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兼有哲学、经济学、文学、理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直属于国家教育部。学校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1954年,学校迁址至学院路。文革中,学校被停办。文革结束后,学校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为中国政法大学。
    学校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人,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代表着国家对外进行法学等领域的学术交流。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7人,其中本科生8414人,研究生4324人,留学生248人。专任教师898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09人,教授、副教授587人,教师中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比例达83.07%。

学校现有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社会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中美法学院、中德法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法律硕士学院、司法考试学院、科学技术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国际儒学院、中欧法学院等21个教学院部;设有诉讼法学研究院、法律史学研究院、证据科学研究院、法治政府研究院、比较法研究所、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等10个校级科研机构。其中诉讼法学研究院、法律史学研究院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证据科学研究院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法治政府研究院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学校设有法学、侦查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国际商务、英语德语、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哲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应用心理学等17个本科专业,拥有4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中,法学系国家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及国家一级重点学科。

学校现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所知名大学建立了多层次的合作交流关系,每年通过多种合作交流项目派出数百名师生赴境外学习交流。随着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实施,学校培养国际型法律人才的格局、规模已经初步形成。

学校的校训是: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学校的办学目标是:用20年左右的时间,把学校建设成为多科性、研究型、开放性、特色鲜明的世界知名法科强校。   继续教育学院是我校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专门机构。  学院的发展历程是与大学的命运紧密相连的。1952年,大学创始初期,根据当时人民政府对政法人才的需要,就以在职干部培训的形式涉猎成人教育领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解决政法专门人才紧缺的局面,满足政法干部在职学习的需要,1981年11月,中国政法大学组建了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的职能门——函授部,并于1982年正式招收首届法律专业函授生。80年代中期,学校又设置干部专修科,从事专科层次的脱产成人教育。为统一组织和管理全校的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学校于1992年2月以函授部为基础组建了成人教育部。1993年为满足北京地区的社会需求,开始举办夜大学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1996年1月,学校撤消成人教育部,成立中国政法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标志着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2002年6月,学校进行内部机构改革,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确立了以培养具备一定理论基础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办学目标,以调整办学结构、改进办学手段、提高办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发展思路。

当前中国政法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根据学校发展的战略思想,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高等教育主流意识,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围绕建立我校高水平高层次的继续教育办学模式进行改革和提高。

按照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我校今后的成人继续教育将由过去的成人学历教育向业余成人学历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并举转型。据此,学院将重点发展高层次的在职培训,积极拓展具有可持续发展力的职业培训市场,努力创造优异品牌。把继续教育学院建设成为以大学后继续教育为主、兼顾成人学历教育的办学实体,成为领先法律职业培训市场的教育服务机构,成为国内法学继续教育的高端平台。

学院现有学院办公室、招生与学籍办公室、教学科研办公室、考试与成绩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夜大学办公室、对外培训办公室、研究室、后勤管理办公室等办事机构,另外设有一个综合教研室。经学校批准,在我院先后成立“中国政法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和“中国政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