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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青岛世纪华昌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航海业的发展形势,我公司面向社会招收远洋货船船上的海员,公司将对招收的学员进行培训和管理,在培训合格后,公司将为之安排上船工作,双方在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应为具有初中学历或者相当于初中学历的的男性青年。
2、乙方的户籍地不限,年龄18-38周岁,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行为及犯罪记录。
3、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肝功能检测呈阴性,无慢性病和传染病史,经海事部门指定医疗机构体检合格,热爱祖国,热爱航海事业。
4、乙方被录取、并交纳规定费用后,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到国家海事部门指定的院校学习,海员培训130天左右(培训内容:四小证、机工或水手证)。乙方在校期间的考试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培训达到结业标准后,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好结业证书、服务簿和海员证等国际航海所需要的一切证件,海员实习期满后甲方为乙方办好适任证书。
5、乙方培训结束并得到培训部门下发的合格证后,甲方必须为乙方在最迟不超过三个月内办理好所有登船证件并安排船员上船实习。如果乙方培训结束并得到培训部门下发的合格证后,甲方不能在三个月内安排乙方上船实习,则甲方将按每月2000元人民币给乙方补偿(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啸等,时间相应顺延。不可抗拒因素一经结束,甲方应在最短时间内安排乙方上船工作)。
6、乙方在学习培训期间应服从甲方安排,按照甲方要求外派,乙方在学习和工作期间应遵守校方及船务公司的相关规定,遵纪守法,不得寻衅闹事,不得酗酒、打架斗殴,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7、甲方负责为乙方安排远洋、沿海货船的实习工作,并负责为乙方与船东签定8年的工作合同,如乙方提前解除协议,需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给甲方。
8、海员必须遵守本国海事法规及抵达国的法律法规,服从海事局对船员的要求,履行各项海事法规应尽的义务,遵守甲方对海员培训的要求。
9、乙方培训期间的培训费、住宿费、办证费、实习费由甲方负责(培训期间的生活费、体检费、护照办理费用乙方自理);甲方为乙方免费安排至少二次登船,自第三次登船起乙方需缴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管理费根据船型、吨位及航线有所不同,管理费不应高于乙方一个月工资的60%)。
10.甲方应确保乙方实习期满在最迟不到三个月内正式上岗,转正后,甲方要确保乙方在第一个劳务合同期内月基本工资在900至1600美金,最高2000美金【工资,劳务费,伙食费,奖金等】,(第一个劳务合同可签1-8年),如果达不到,甲方应给予补偿差额。如果乙方完成实习结束后,甲方不能在三个月内安排乙方上船,则甲方必须按每月3000元工资给予乙方补偿(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果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海啸,则可适当协商解决,互相理解,放宽期限,不可抗拒因素一经结束,在最迟不超过一个月内安排乙方上船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