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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2009年招生简章

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2009年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学校代码:9800027)

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原广东省建材技工学校)创办于1980年,系政府办学的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直属于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学校1992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重点技工学校”,是全省首批七所省重点技校之;1998年被评为“省直属机关文明单位”;2005年11月经国家劳动保障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2006年12月通过IS0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7年4月经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批准为“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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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应届及往届初中高中中职中专、中技毕业生。

报读流程

报名→招生办登记→通过汇款或到校缴费方式交费(不允许任何代收费,交费后无论何故按规定开学时间一周内未来校报到,学校将按所交原额退还给学生本人)→财务反馈交费情况→确定报名成功(学位按招生计划人数先到先得,额满为止)→由招生办统一邮寄发放《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学保科安排班级及宿舍→按规定时间回校报到→班主任(分班、安排宿舍)→购买校服、床上用品→免费领取移动电话卡

助学金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10%比例经评估后可享受1500元/每生每年国家助学金。

奖学金

1、高考总分500以上的考生入读我校,每年可获得2000元奖学金,共三年。

2、高考总分450以上的考生入读我校,每年可获得800元奖学金,共三年。

3、高考总分400以上的考生入读我校,每年可获得500元奖学金,共三年。

毕业待遇

1、根据人社部发(2014)96号文件《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规定

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

2、根据粤技管(2015)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技工教育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规定:

“推动落实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与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相关政策率先在公务员录用、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定等方面实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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