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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川之界职业培训学校

南昌川之界职业培训学校

一、代理区域划分为:市级代理、区级代理、县级代理;

二、代理方必须是个人,年龄 18 周岁以上,性别不限,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在当地拥有资源优势;个人不得超过三个市级区域的代理;

三、代理方必须如实告知招生对象相关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条件,不得过于夸张和发布虚假信息。四、招生提成方式为:招生对象个人缴费 5800 元的,每人提成 1000 元;个人缴费 6800 元的,

每人提成 2000 元;月招生达到 10 人,除提成外再奖励 3000 元,达 15 人再奖励 6000 元,

达 20 人再奖励 10000 元;招生对象个人缴费 5000 元以下的,没有提成,但可以纳入招生人数;

五、月招生人数达到 10 人或以上的,赠送公益免费培训名额 1 个;达到二十人或以上的,赠送

公益免费培训名额 3 个。以上免费培训名额不得私自收费,违者取消代理资格,并且追究责任。

六、招生意向满 5 人以上派车去接(南昌周边 200 公里以内),5 人以下报销路费;

七、提成结算方式:学员缴费后,一周内结算;奖金按月结算;在学期内发生学员退费的,我院因素造成的,由我院承担后果,若是学生私人原因及不可抗拒因素的,代理人需返还提成, 但可纳入招生人数;每月奖金提成超 10000 元的,奖金发放 90%,另外 10%年底发放。

八、代理方必须保证在一个月内实现零突破;三个月内零业绩者,我院有权取消其在本区域的代理招生资格;

九、每周至少汇报两次以上招生情况以及在招生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十、代理年限以双方协议为准,一年一考核,考核不达标有权取消代理资格,到期后可申请继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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