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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自考助学本科面向全国招生

南京理工大学自考助学本科面向全国招生
一、学校简介
    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坐落在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学校由创建于1953年的新中国军工科技最高学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分建而成,经历了炮兵工程学院、华东工程学院、华东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93年更为现名,1998年9月,江泽民同志为学校题写了校名。1995年,学校成为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获教育部批准成立研究生院;2011年,获批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厚德博学”的办学理念,以“进德修业,志道鼎新”为校训,以“团结、献身、求是、创新”为校风,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推动社会进步为使命,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学校北依紫金山,西临明城墙,校园占地3118亩。校园内曲塘潋滟,佳木葱茏,碧草如茵,景色宜人,与中山陵风景区浑然一体,是修身治学的理想园地。校舍建筑总面积8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5亿元,各类基础设施齐全,后勤服务系统完善。现有实验室59个,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9.9亿元;图书馆藏有中外文图书文献240余万册。
    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设计艺术传媒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国内首个部省共建的二级学院)等14个专业学院,建有研究生院、教育实验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并与合作方联合创办了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和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两个独立学院。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9个,江苏省优势学科6个,江苏省一级重点学科7个,工信部重点学科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江苏省重点专业类12个(覆盖38个本科专业),国防重点建设专业4个,国防特色紧缺专业4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16个,博士学位点49个,硕士学位点116个;具有13个专业学位授予点,其中工程硕士涵盖27个工程领域,并具有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授予权;此外还具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授予权以及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招生权。学校现有各类在籍生3万余人。
    学校具有教授任职资格整体审定权,可自评增列博士生导师。现有教职工3200余人,专任教师19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20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8人,外国院士3人,“千人计划”8人,“万人计划”2人(其中杰出人才1人),“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获得者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1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4人(其中召集人1人),“973”首席科学家6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1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89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江苏特聘教授”等人才计划300余人。教育部创新团队5个,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国防科技创新团队8个,江苏省创新团队14个。
    学校立足培养素质全面的高质量人才,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培养基础宽厚,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工程精英,造就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引领发展、具有国际视野的社会中坚。六十多年来,学校累计为国家培养输送了16万余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其中11人当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许多人成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政府部门的领导和骨干。
    学校既是教育中心,又是科技中心,设有120个研究机构,拥有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技术研究推广中心,1个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国家级质检中心,8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并以此为依托承担了一大批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取得了一批标志性的科研成果。“十一五”以来,学校科技活动经费达56.74亿元;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236项,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励14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6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共发表论文23000余篇,其中,被SCI和EI收录论文数分别达到4427篇、6924篇,出版学术著作433部,获得专利授权1398项。
    为实施国家创新驱动战略,落实“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学校大力开展协同创新,建立了“先进发射”、“先进微纳米材料及装备”、“社会公共安全科技”、“先进民用爆炸材料与安全技术”、“轨道交通电气自动化与系统安全技术”、“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等6个协同创新中心。其中,“先进发射”协同创新中心获批“工业和信息化部协同创新中心”,“先进微纳米材料及装备”和“社会公共安全科技”两个协同创新中心获批“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
为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学校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俄罗斯鲍曼国立技术大学、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等100多所海外知名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开展各类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合作工作。2012年,学校与德国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合作建立了格莱特纳米科技研究所。该研究所采用国际学术机构运行模式,汇聚了以赫伯特格莱特院士、卢柯院士等为代表的一批世界知名纳米材料专家,致力于建设世界顶级的纳米材料与技术研究基地。
    为争取海内外各界对南京理工大学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学校于1994年成立了由多家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组成的南京理工大学董事会,学校与董事单位形成深层次、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互利互惠、相互支持,实现了校企相互促进与和谐发展。为拓宽筹措办学资金渠道,凝聚各方兴学力量,学校于2006年成立了教育发展基金会,支持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领域不断追求卓越。每年社会各界通过基金会在学校设立各类奖教金、奖助学金50余项,受益师生3000余人次。
    学校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抓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机遇,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以博大的胸襟,宽广的视野,务实的作风,求是的精神,坚定不移地朝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战略目标阔步前进。
    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南京理工大学的二级学院创办于1980年,是全国首批成人高等教育重点院校之一,全面行使学校成人教育管理职能;南京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是学校唯一的自学考试主管部门,与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30多年来,学院积极开拓、锐意进取,以优越的师资、规范的管理、严谨的教学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已形成了“具规模、显特色、严管理、高质量”的良性循环体系,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受到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学院现有正式员工83人,兼职教师200多人(主要来自学校相关院系,80%以上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学院各类在籍学生近两万人;学院占地76亩,环境优美、校区独立,紧邻南京理工大学校本部;学院组织机构健全,下设办公室、成教科、自考科、培训科、教务科、学生科以及后勤保卫科;学院教学、生活设施齐全,拥有现代化语音室5个、微机房9个、多媒体教室25个、财会模拟实验室1个、电子与电工实验室2个、汽车实验室5个、学生公寓8幢、运动场2个、浴室、开水房、食堂、图书馆等一应俱全。
    南京理工大学于1983年开始承办自学考试工作,30年来,严格按照教育部、工信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紧紧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与办学设施,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以特色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以奉献求提高,规范办学,严格管理,形成了规模大、特色显、管理严、质量高的自考良性发展体系,为社会培养了2万余名专业性人才。其中一批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及南京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进入高一层次的学历教育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和第二学士学位。
南京理工大学2002年成为“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首批五所主考学校之一。2010年成为首批“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学校”。2012年成为首批“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学校的办学成效受到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二、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创立的一种对自学者进行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中国教育事业的一项创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高等教育制度相比较,自学考试具有高度开放、灵活多样、适应性强、效益高、宽进严出等特点,具备严格的质量标准、规范的管理体制,为广大自学者开辟了广阔的成才之路。20多年来,自学考试规模持续扩大,考试制度不断完善,社会职能逐步扩展,服务领域逐渐拓宽,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高等教育形式,得到了国际国内的广泛认同和好评,被誉为“没有围墙的大学”。
    考生在选择报考相应的专业后,在自学的基础上,参加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即可获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自开考以来,江苏省自学考试累计已有近50万人取得了毕业证书。
    2002年以来,江苏省充分利用本省高校众多,专业、学科以及教育教学资源丰富等优势,积极探索新时期高等教育自考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多形式、多层次地在一些主考学校开设社会急需的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是由省考委遴选的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考学校直接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并在毕业证书上附署校印。
    江苏省目前开设的全日制助学专业,一般实行的是前两年专科段,后两年本科段,修业年限可根据专业实际适当延长。考生一般应到助学专业所属的主考学校报名,接受系统教学辅导。考生按照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等)学习,成绩合格后,主考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鉴定。符合毕业要求的由省考委和学校共同发给相应层次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主考学校将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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