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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报名点

山东省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报名点

  报名地址:山东大学中心校区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59549  11123  

 

 

 

 

    由省经贸委和省自考委共同组织并报国家考委批准的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今年上半年,已有千余名考生通过考试,取得山东省工商管理(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凡取得山东省工商管理(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在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企业管理专业(专、本科)考试时,可免考该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关5门课程;也是对其从事工商管理、企业管理职业必备学识及能力的证明,是取得职业经理人资格和竞聘上岗、任职的重要条件。

  该证书考试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要求”和搞好“职业资格证书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互衔接。有关报考情况将继续按照鲁教考委[2005]1号文件、[2004]15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附1:关于在全省开展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工作的通知

  附2:关于在全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企业管理专业的通知

  鲁教考委[2005]1号

  关于在全省开展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自考委、经贸委(经委)、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制度”和“在国有企业逐步推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部署,搞好职业资格证书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互衔接,加快培养一支职业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根据全国考委办函[2004]108号文件、鲁教考委[2004]15号文件、鲁经贸培字[2003]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从2005年起,在全省组织开展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工作。各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山东省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地把这项工作做好。

  附件:山东省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附件:

  山东省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为在全省组织好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力)水平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分为中级和高级两个层次)。重点是企业现职经营管理人员和后备人员。

  二、报名办法及程序

  采取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报考者于每年3月18日—24日、9月18日—24日分别报名参加5月份和11月份的两次考试,根据省考办下发的同类证书考试的要求,到所在市经贸委(经委或职教办)报名(个人或单位报名均可),再由各市经贸委(经委或职教办)到各市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同时向省经贸委职教办干教处备案。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

  1.报考中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者,考试科目包括:

  (0043)经济法概论(财)、(0144)企业管理概论、(0058)市场营销学、(0147)人力资源管理(一)、(7786)国际商务等5门课程。

  2.报考高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者,须在获得中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参加中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5门考试课程并合格的基础上,再加考(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5124)企业财务管理、(0151)企业经营战略、(0152)组织行为学、(0154)企业管理咨询等5门课程(直接报考高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者,须参加中、高级全部10门课程的考试)。

  (二)考试时间

  定于每年的5月份和11月份的第三个周末举行,于2005年5月首次进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由省自考办组织全省统一考试,省经贸委职教办参与考试的有关工作。

  四、组织考试与颁发证书

  (一)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实行单科结业的方式。省自考办对学员考试合格的科目统一颁发单科合格证书,学员考试不合格的科目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的考试,直到合格为止。

  (二)学员取得中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规定全部科目(5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由省自考委、省经贸委统一颁发《山东省中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

  (三)学员取得高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规定全部科目(5门课程,直接报考者为10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由省自考委、省经贸委统一颁发《山东省高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

  五、有关政策

  (一)报考者取得《山东省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是对其从事工商管理、企业管理等职业必备学识及能力的证明,是取得职业经理人资格和竞聘上岗、任职的重要条件。

  (二)凡取得《山东省中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者,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企业管理专业专科考试时,可免考该专业专科考试计划中相应5门课程;凡取得《山东省高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者,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企业管理专业本科考试时,可免考该专业本科考试计划中相应5门课程(具体规定见鲁教考委[2004]15号文件)。

  (三)凡取得工商管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专业专科学历证书的报考者,以及参加省教育厅批准,省经贸委验印的大专专业证书教育(企业管理、工商管理、经济管理专业)并取得合格证书者均可免考中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课程考试,但须参加经营管理综合素质培训与测评,合格者凭专科学历证书(或大专专业证书)和综合素质测评证书向省自考委、省经贸委申请领取《山东省中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取得上述各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报考者,可免考高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课程考试,但须参加经营管理综合素质培训与测评,合格者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综合素质测评证书向省自考委、省经贸委申请领取《山东省高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

  (四)自“九五”以来,凡参加过省经贸委、原国家经贸委或国家有关部委系统组织的中级或高级工商管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者,经省经贸委职教办、省自考办严格审查后,可免相应中级或高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的考试,但须参加经营管理综合素质培训与测评,合格者凭中级或高级工商管理培训证书和综合素质测评证书向省自考委、省经贸委申请领取《山东省中级(或高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

  (五)参加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报考及证书审定费用,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鲁价费发[2002]68号文件执行;参加各类工商管理培训班(经营管理综合素质培训班)、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考前辅导班,其教学计划按照省经贸委下发的鲁经贸培字[2001]1078号、鲁经贸培字[2002]120号文件执行,培训费用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鲁价费发[2003]92号文件执行。

  (六)参加中级或高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考生的报考费、证书审定费由省自考办收取使用;凡符合上述免考条件考生的证书申请费用以及参加经营管理综合素质培训与测评的相关费用,由省自考办和省经贸委职教办根据有关规定共同协商收取使用。

  附:

  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课程名称一览表

课程代码  资格证书考试课程名称  证书类别 
0043  经济法概论(财)  中级 
0144  企业管理概论 
0058  市场营销学 
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7786  国际商务 
5124  企业财务管理  高级 
0151  企业经营战略 
0152  组织行为学 
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154  企业管理咨询 

  附件2

  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企业管理专业的通知

  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高等教育自考委、经贸委(经委):

  为大力提高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探索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衔接的考试模式和有效途径,培养造就一大批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企业家,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十五”期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的部署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五届二次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山东实际,经省考委、省经贸委研究决定,并报全国考办批准(考委办函[2004]108号),自2005年4月起面向全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企业管理专业(专、本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考委负责制定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考试大纲、教材,组织考试、评卷、考绩管理、颁发课程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等工作,并对本专业的助学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确定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轻工业学院为本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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