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自考2012年招生简章
- 发布机构:湖大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 项目分类:自考
- 所在地区:
- 更新日期:2012年8月22日
- 浏览次数:449
一、学校概况
点击即可查看湖南大学学校概况:http://www.hndxzkb.com
二、招生专业
点击即可查看湖南大学招生专业:http://www.hndxzkb.com
三、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4、身体健康;或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业余自考主要招生对象:
1、已经参加工作,应往届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
2、已经参加工作,想继续深造升本科的大专毕业生;
3、已经参加工作,想拿双学士学位跨专业报考的本科生;
(二)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http://www.hndxzkb.com
(三)现场报名地点
1、当地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
2、湖南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需带两寸蓝底彩色照片6张,身份证复印件两张,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张。
2、考生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3、考生校对完报名信息并确认无误后, 签字并领取回执单(领取准考证的依据)。
四、考试时间
2012年4月15日至17日(具体请参阅准考证)。
五、毕业待遇
经考试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校颁发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层次湖南大学自考本科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层次学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 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 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大学(北校区)(长沙市内可乘312、314、603、902路公交车在望麓桥站下,到湖南大学北校区)
邮 编:410079
电 话:0731-88838054 <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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