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罗湖区人才培训中心 >> 学校简介

机构介绍

罗湖区人才培训中心

罗湖区人才培训中心简介 一、中心简介      深圳市罗湖区人才培训中心成立于1992年,原是深圳市罗湖区组织部(人事局)直属专业人才培训机构,是经深圳市教育局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教学培训单位,办有深成教职教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办学许可证》。中心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公务员培训、干部培训、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外语类培训、企业培训、财会职业、职称培训等项目。中心承担市、区交办的各类培训任务外,还先后与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辽宁工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联合办学招生。罗湖区人才培训中心充分依托市委党校教育资源优势,在深圳市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为社会培育更多的有用人才…… 二、现代化教学     中心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2014号的振业大厦,交通便利,环境幽雅,宽坦明亮,拥有多功能报告厅和会议室4间,多媒体教室、讨论室4间、专用电脑教室2间,可同时容纳400人进行培训,教室均配备投影仪及音响系统,服务器4台,卫星接收系统2套,100M以上网连接,通过100M的光纤宽带接入连接CHINANET满足你的信息化需求。通过不断培训员工,强化服务意识,已经建立起一支熟悉现代教育,业务过硬,经验丰富的管理队伍,有效保证了教学实施和对学生的辅导工作顺利完成。 三、师资力量     中心设有专业的教学管理机构,长期聘有数十名专业教师队伍,其中高级讲师20名、教授5名、副教授7名、博士3名。他们都具有丰富的教学计划、组织、安排和管理经验,能承担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培训工作。同时依托深圳市党政企机关及党校资深学者、科研人员作为后盾,可为各单位不同需求培训提供平台及精品项目等培训。                               教育部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 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        近年来,个别地方和高等学校在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和声誉,也影响了高校的和谐、稳定。当前,迫切需要进一步规范并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确保高等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发展。2008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即,为切实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 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门、行业的人才需求及所属高等学校办学条件的状况,合理安排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要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未经我部批准,不得突破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也不得变更计划类型、办学层次。要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根据生源状况合理确定录取分数线和实际录取人数,努力提高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生源质量。     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审查和监管。除经我部批准并公布的具有年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外,其他任何学校和单位均不得安排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也不得挂靠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和单位招生。     各地、各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函授站、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班等的监管。要严格校外合作办学审批、检查和监管制度,慎重选择成人高等教育合作办学机构,严禁高等学校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合作办学。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合作办学的管理,严格函授站、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班等的审批、备案和监管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学校和相应办学点的名单。各高等学校要坚持办学的主体地位,严禁转移和下放办学权。要加强对函授站、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班的监管,及时撤销已出现违规问题的教学站点,并向社会公布。       严格规范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宣传工作。高等学校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章程和广告必须以高等学校的名义发布,不得以学校二级机构(院系)的名义发布招生章程和广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高等学校发布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和广告进行认真审核并备案,未经审核备案的不得发布,学校法定代表人要对招生章程和广告的真实性负责;高等学校在发布招生广告和宣传时,必须明确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夜大学、业余和成人脱产班)的学历类型、办学层次、办学地点、学习方式、毕业证书类型等关键信息,不得混淆成人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网络本专科、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班,以及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区别,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信息误导学生。     加大成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力度。成人高等教育要积极适应在职从业人员的需求,继续坚持以业余学习为主的办学形式,从2008年起,普通高等学校停止招收成人脱产班,成人高等学校招收成人脱产班的规模要根据具体行业需求从严、合理确定。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对行政区域内出现的违反国家有关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政策、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违法违规办学,招生管理不善,办学秩序混乱,管理工作薄弱,出现严重不稳定事件的学校,建立招生、办学秩序不良记录档案,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予以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向社会公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依据本通知要求,对所属高等学校和行政区域内各类校外办学点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进行全面督查,特别是对招生计划、办学形式以及招生宣传等进行严格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顿,切实维护高等教育和谐稳定的大局。     请各地、各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  

罗湖区人才培训中心招聘信息